天憲:指朝廷法令。比喻說話就是法律,可以決定人的生死。
南朝宋範曄《後漢書宦者傳論》:“手握王爵,口含天憲,非複掖廷永巷之職。”
口含天憲主谓式;作賓語;含貶義,比喻說話就是法律。
魯迅《南腔北調集·諺語》:“《漢書》上有一句雲,‘口含天憲’,此之謂也。”
口衔天憲
口用作人名意指口才好、能言善辯、談吐麻利之義;
含用作人名意指寬宏大度、品行高潔、博大精深之義;
天用作人名意指思維遼濶、天子驕子、心胸寬濶之義;
憲用作人名意指自律尅己、敬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