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有關雙方在証人或中間人在場時一起對質,講清楚事情真相。
清·石玉崑《小五義》第117廻:“今天人們都在此処,喒們三頭對案的說一說。”
三頭對案作谓语、賓語;指审问案件当场對质。
浩然《豔陽天》第102章:“廻頭喒們三頭對案,看看是真還是假!”
三曹對案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於思、堅定、足智多謀之義;
頭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有才華、出衆之義;
對用作人名意指明辨是非、通情達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