彿教講;先前種什麽因;後來就結什麽果;指事情發生的起因和它的結果。指事情的全部過程。
梁蕭子顯《南齊書高逸傳論》:“史臣曰:‘今樹以前因,报以後果,業行交酧,連瑣相襲。’”
前因後果联合式;作主語、賓語;用於人或事物的來歷與線索。
振德說完前因後果,深歎一聲。(馮德英《迎春花》第二十一章)
來龍去脈
一支半截
前用作人名意指積極進取、勇往直前之義;
因用作人名意指機遇、良機之義;
後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霸氣正義、有學問之義;
果用作人名意指果決、光明磊落、碩果累累、乾脆利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