薙:除草;獮:殺戮。像割除野草,捕殺禽獸一般無所顧惜。比喻肆意屠戮,無所顧惜
唐韓瘉《送鄭尚書序》:“至紛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獮之,盡根株痛斷迺止。”
草薙禽獮作谓语、賓語;指殘忍。
豈可不察臧否,不擇是非,欲草薙而禽獮之,能無亂乎?(《資治通鋻唐紀昭宗天複三年》)
草菅人命
草用作人名意指親切、旺盛、勵精圖治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