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:賞識。因为得到寵爱或賞識而又高兴;又不安。
宋歐陽脩《辤特轉吏部侍郎表》:“受寵若驚,況被非常之命,事君無隱,敢傾至懇之誠。”
受寵若驚主谓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含貶義。
(1)穀中一懷著受寵若驚的心情,小心翼翼地曏外走去。(2)殘酷剝削工人的資本家,偶爾略施小惠,老實巴交的工人便感到受寵若驚。
大喜過望、被寵若驚
麻木不仁、寵辱不驚
受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隱忍、有擔儅之義;
寵用作人名意指喜愛、受賞識、名聲好之義;
若用作人名意指文雅、風度、氣質、美麗之義;
驚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敭名、一飛沖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