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行經或停居的人以財物相贈。謂封建時代賄賂過往官員。語出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“乾戈日滋,行者齎,居者送,中外騷擾相奉,百姓抏敝以巧法,財賂衰耗而不澹。”清馮桂芬《崇節儉議》:“比者軍興十年,戒嚴徧天下,徵調供億,賦車籍馬,行齎居送,遠近騷然。”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
居用作人名意指安定、返璞歸真之義;
送用作人名意指慷慨大方、樂於助人、性格熱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