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細分說。
元·孟漢卿《魔郃羅》第四折:“不要你狂言詐語,花脣巧舌,信口支持;則要你依頭縷儅,分星劈兩,責狀招實。”
分星劈兩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人或事等。
分星擘兩、分三别兩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星用作人名意指明亮、美麗、耀眼、出衆之義;
兩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雙成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