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瑜不掩瑕”。
《禮記·聘禮》作“瑜不揜瑕”。鄭玄注:“瑕,玉之病也。瑜,其中間美者。”
瑜不揜瑕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勸誡人。
瑜不掩瑕
瑜用作人名意指美好、耀眼、有才能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瑕用作人名意指豔麗、光彩照人、寬容大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