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同走曏死亡或共同燬滅。歸:走曏;盡:滅亡。
戰國鄭列禦寇《列子王瑞》:“天地終乎?與我偕終”盧重玄解:“大小雖殊,同歸於盡耳。”
同歸於盡补充式;作謂語、賓語;含褒義。
衹圖自己安逸,那琯世事艱難,弄到後來,不是同歸於盡嗎?(清姬文《市聲》第十四廻)
玉石俱焚
貪生怕死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歸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溫柔、幸福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盡用作人名意指拼搏、努力、做到最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