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好新奇的事物太多,眼睛來不及看。
清·吳璿《飛龍全傳》序:“於是檢曏時所鄙之《飛龍傳》,爲之刪其繁文,汰其俚句,佈以雅訓之格,間以清雋之辤,傳神寫物,盡態極妍,庶足令閲者驚奇拍案,目不暇給矣!”
目不暇給作谓语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“令人”後。
冰心《喒們的五個孩子》:“人們走進園來,目不 暇給地看到一大片的纷华绚烂。”
目不暇接
一目了然、一覽無餘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