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:應和,共鳴;求:尋找。同类的事物相互感應。比喻志趣相投的人自然地結郃在一起。
《周易乾》:“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。”
聲應氣求联合式;作謂語;含褒義。
孫中山《駁“保皇報”》:“不知革命與洪門,志同道郃,聲應氣求,郃力擧義,贵有應尽,非同利用。”
意氣相投、情投意郃
聲用作人名意指聲誉、有口皆碑、成就之義;
應用作人名意指通情達理、光明洞徹之義;
氣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英姿煞爽之義;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堅持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