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安逸之事互相謙讓,勞苦之事互相爭搶。
《魏書·孝感傳·吳悉達》:“崑弟同居四十餘載,閨門和睦,讓逸競勞。”
讓逸競勞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讓用作人名意指不爭不搶、淡泊、謙遜之義;
逸用作人名意指超越、安逸、舒適、閑情逸致之義;
競用作人名意指精明能乾、剛正爽利、謹慎之義;
勞用作人名意指勤奮、好學、積極曏上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