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式上具備了某種設置,實際上竝不起作用。
唐·李德裕《條疏太原以北邊備事宜狀》:“把頭烽內竝未添兵鎮守,事同虛設。”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虛用作人名意指恭敬、高雅、超凡脫俗之義;
設用作人名意指心思縝密、細致、獨具慧眼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