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:放棄;謀:營求;放棄近的,謀求遠的
南朝·宋·範曄《後漢書·臧宮傳》:“捨近謀遠者,勞而無功,捨遠謀近者,逸而有終。”
捨近謀遠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捨近求遠、捨近务遠、捨近即遠
近用作人名意指對人和藹可親、使人容易接近、關系親密之義;
謀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抱負之義;
遠用作人名意指有才學、志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