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拘泥於辤義而誤會或曲解作者的原意。
先秦孟軻《孟子萬章上》:“說《詩》者不以文害辤,不以辤害志。”
以辤害意偏正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南朝·宋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誇飾》:“說《詩》者不以文害辤,不以辤害意也。”
以詞害意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辤用作人名意指口齒伶俐、聰明睿智、文才出衆之義;
意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心思縝密、心懷大志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