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魚目混珠”。
《蓡同契》上:“魚目岂为珠,蓬蒿不成檟。”宋·司馬光《稷下賦》:“珷玞亂玉,魚目間珠,泥沙漲者其泉混,莨莠茂者其穀蕪。”
魚目間珠作谓语、定語、狀語;指以假亂真。
魚目混珍、魚目混珠
魚用作人名意指富裕、幸福、前途美好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間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豁達、大度、年輕之義;
珠用作人名意指珍貴、漂亮、優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