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在宴會上引起的仇恨。
《負曝閑談》第25廻:“(華尚書)愣了一會,又想周楷這個名字好熟。想了半天,恍然大悟道:‘就是有天在吳侍郎蓆上他教我,我沒有理他那個人,這真是盃酒戈矛了。’”
盃酒戈矛紧缩式;作補語;指酒桌上的糾紛。
就是有天在吴侍郎席上他请教我我沒有理他那個人,這真是盃酒戈矛了!(《負曝閑談》第二十五廻)
盃用作人名意指榮譽、成就、贊美、傑出之義;
戈用作人名意指剛正不阿、聰穎、聰慧之義;
矛用作人名意指勇敢、英勇頑強、霸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