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雙方爭執不下,兩敗俱傷,讓第三者佔了便宜。
《戰國策燕策二》記載:蚌張開殼曬太陽,鷸去啄它,嘴被蚌殼夾住,兩方麪都不相讓。漁翁来了,把兩個都捉住了。
鷸蚌相持,漁翁得利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勸誡人。
清·李漁《無聲戯》第八廻:“看官,自古道:鷸蚌相持,漁翁得利。”
鷸蚌相争,漁翁得利
相輔相成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
持用作人名意指有責任心、有恒心、有熱情之義;
漁用作人名意指勤勞、勤奮、努力之義;
翁用作人名意指成熟老練、熱情大方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