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分菸析産”。
《文滙報》1984.9.19:“周善騰想:‘現在社會上因分家析産引起矛盾激化的事例很多,這起糾紛若不及時解決,後果不堪設想。’”
分家析産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家庭內部等。
分菸析産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
産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成就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