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強詞奪理”。
元·關漢卿《金線池》第三折:“但酒醒,硬打掙,強詞奪正,則除是醉時節酒淘真性。”
強詞奪正作谓语、定語、狀語;指无理強辩。
強詞奪理
強用作人名意指強健、刚強、優越。
詞用作人名意指有見地、有文採、雅致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