孽:罪惡,災禍。指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災禍是逃不脱的
戰國·鄒·孟軻《孟子·公孫醜》:“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”
自作孽,不可活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陳學昭《工作著是美麗的》:“她實在是自作自受,‘自作孽,不可活’,她早就該死了。”
自作之孽
自用作人名意指自主、獨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強之義;
作用作人名意指作爲、建功立業、繁榮昌盛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活用作人名意指活潑、生氣、機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