暇:閑暇;接:接收。可看的東西太多;眼睛都忙得看不過來了。
清鄭燮《濰縣署中與捨弟墨之二》:“見其敭翬振彩,倏來倏往,目不暇給。”
目不暇接主謂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令人後。
一切藝術的道理也是這樣,單一必然 導致枯燥。而豐富多採、目不暇接則是絕大多數人所歡迎的。(秦牧《菊花與金魚》)
應接不暇、琯中窺豹、琳瑯滿目、霧裡看花
目不忍睹、應付裕如、一目了然、一覽無餘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接用作人名意指熱情、有耐心、不斷努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