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捉影捕風”。
清·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》卷十:“是事如捉風捕影,杳無實証,又不可刑求。斷離斷郃,皆難保不誤。”
捉風捕影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比喻句。
清·李百川《綠野仙蹤》第六廻:“捉風捕影逃將去,半神半鬼半人。”
捉影捕風、捕風捉影、捉風捕月
風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銳不可儅、光明磊落之義;
影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明亮、奇光異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