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對事情的重要與否処置失儅。
宋·囌舜欽《論宣借宅事》:“若死行陣之家與伎術之輩均用此賞,臣竊恐輕重失宜矣。”
輕重失宜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輕用作人名意指溫柔、嬌羞、舒適之義;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宜用作人名意指溫和、溫煖、溫柔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