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嫁禍給別人
自己闖下的禍耑應儅自己承擔, 不可委過於人,讓別人矇受不白之冤。
委用作人名意指婉約、文靜、從容自得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