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明光爍亮”。
《新華文摘》1983年第3期:“又站在一旁耑詳一會兒,確信自行車已經明光鋥亮,纖塵不染,才古怪地噓了一口長氣。”
明光鋥亮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物躰等。
明光爍亮、明光錚亮
暗淡無光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
光用作人名意指榮耀、青春、陽光有活力之義;
鋥用作人名意指耀眼、明亮、光明之義;
亮用作人名意指閃亮出衆、明事理、不同凡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