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力超過敵人十倍就可以包圍它,超過五倍就可以攻擊它。
《孫子·謀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圍之,五則攻之。”
十圍五攻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軍事。
南朝·宋·範曄《後漢書·袁紹傳上》:“兵書之法,十圍五攻,敵則能戰。”
什圍伍攻
十用作人名意指十全十美、美好、極致之義;
圍用作人名意指有吸引力、有魅力、有影響力之義;
五用作人名意指光彩奪目、仁義道德、誠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