識:知道,认識。指不知好歹,不識时务
明吳承恩《西遊記》第52廻:“你那三個和尚已被我洗淨了,不久便要宰殺,你還不識起倒?去了罷!”
不識起倒作谓语、定語;指不知好歹。
費小衚子忍不住笑了,他想 來這位不識起倒的曾老二一定把吳蓀甫纏的頭痛。茅盾《子夜》十
不識时务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識用作人名意指学識渊博、有见識、知書達理之義;
起用作人名意指後起之秀、平地起家、聲譽鵲起、起鳳騰蛟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