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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李右丞分司

作者:羅隱   朝代:

分漕得洛川,讜議更昭然。

在省曾批敕,中臺肯避權。

所悲時漸薄,共賀道由全。

賣與清平代,相兼直幾錢。

這首詩是一首七言律詩,以下是逐句的解釋: 1. “分漕得洛川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因爲漕運的關系,獲得了洛川這個地方。 2. “讜議更昭然”:讜議是指公正的議論,更昭然表示更加明顯。這句詩的意思是,公正的議論更加明顯。 3. “在省曾批敕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在省裡曾經批準過某項命令。 4. “中臺肯避權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中臺官員肯於秉公執權。 5. “所悲時漸薄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所悲歎的是,世風日下,社會風氣逐漸變壞。 6. “共賀道由全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大家都爲大道得以保全而祝賀。 7. “賣與清平代,相兼直幾錢”:這句詩的意思是,把此地賣給清平時代,相兼直是擔任官職的意思,幾錢就是多少錢。 縂的來說,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于社會風氣逐漸變壞、公正的議論得不到重眡的悲歎,同時也表達了對於大道得以保全的祝賀,以及對於自己擔任官職的滿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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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川 昭然 清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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