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歌
明明在上兮天子聖,四方取則兮我公令。
疲民囌息兮公之政,一日將去兮,誰泎我之性命。
(均見《全唐文》卷五一○李方鬱《脩中嶽廟記》引)(〖1〗《脩中嶽廟記》:「上四年,用大司計侍郎爲丞相。
其明年,以我相秉樞機,我公掌綸誥,宜爲避嫌,遂自閤下拜河南尹。
將辤,上悄然謂公曰:『前時洛水爲災,洛民大潰,四走無遠,至有沒死者,豈勝其寃耶。
而公今去,我無東顧之患矣。
』公既至理事,先以賉民爲寄,活生瘞死,大開廩庾,賑貧乏,飽飢膓,煖寒躰,極於畿甸。
而又蠲逋租,省徭賦,俾安穩其起居,勤強其事業。
故遠邇之民,相賀而歌曰〖略〗。
又歌曰〖略〗。
」杜文瀾《古謠諺》卷八一雲:「案《全唐文》稱李方鬱为建中時人。
今考建中爲德宗年號,而建中之號僅有四年,其明年則爲興元元年,文內敘述,又與時事不其相符。
惟據連枝臺座之語,知尹河南者爲時相之崑弟耳。
俟考。
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