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無名氏 朝代:元
吾顯聖,八百有餘年。
每嵗村公稱作主,曾與貧女做場虔,又喜又埋冤。
張協去,今已奪魁元。
薄幸冤家成間阻,癡心女子望團圓。
小聖不能言。
(末出唱)。
顯 聖 稱 虔 喜 協 魁 元 間 心 圓 言
顯聖 餘年 村公 公稱 稱作 作主 曾與 場虔 张協 今已 已奪 奪魁 子望 望團 小聖 能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