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公事報私怨。
東漢·班固《漢書·杜周傳》:“方進終不擧白,專作威福,阿黨所厚,排擠英俊,托公報私,橫厲無所畏忌。”
托公報私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等。
官報私仇、公報私仇
托用作人名意指依靠、有責任、有擔儅之義;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報用作人名意指報答、報效、有志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