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:放著;之:代詞。放在那兒不琯
魯迅《無常》:“鬼神之事,難言之矣,這也衹得姑且置之弗論了。”
置之弗論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不關心。
置之不論、置之不理、置之不顧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論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見、有見地、有學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