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夜晚的時間接上白天,日夜不停。
《呂氏春鞦·先識》:“中山之俗,以晝爲夜,以夜繼日,男女切倚,固無休息。”
以夜繼日作谓语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工作等。
家貧借書,以夜繼日,古人閲市媮光,殆不過此。元·辛 文房《唐才子傳·汪遵》
夜以繼日、夜以接日、夜以繼昼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夜用作人名意指勤勞、勤奮、辛勤之義;
繼用作人名意指繼承、機智、努力之義;
日用作人名意指慈眉善目、前程似錦、積極陽光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