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死有餘辜。
明·沈德符《野獲編·世宗廢後》:“至殺無辜,如文臣李夢陽、內臣何文鼎輩所奏,真死有餘僇。”
死有餘僇作谓语、定語;指罪大惡極。
死有餘诛、死有餘辜、死有餘罪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餘用作人名意指豐衣足食、滿腹經綸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