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絕客人進門叫做讓客人喫閉門羹。
唐馮贄《雲仙襍記》第一卷:“下列不相見,以閉門羹待之。”
閉門羹作宾语;用於口語。
一次不見,第二次再去,誰知三番五次飽嘗閉門羹。(高陽《清宮外史》上冊)
門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大有可爲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