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分:安守本分。安守本分,遵於天命。比喻不作非分之想,一切聽其自然。
明·硃柏廬《硃子治家格言》:“讀書志在聖賢,爲官心存君國。守分安命,順時聽天。爲人若此,庶乎近焉。”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義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氣度、威嚴、自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