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過多地考慮自己的利益
《老子》第十三章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若用作人名意指文雅、風度、氣質、美麗之義;
驚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敭名、一飛沖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