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收受賄賂,出賣官爵,枉法斷獄。
《元史·耶律楚材傳》:“今任使非人,賣官鬻獄,囚系非辜者多。”
賣官鬻獄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官場等。
明·蘭陵笑笑生《金瓶梅》第30廻:“高、楊、童、蔡,四個奸黨在朝中,賣官鬻獄,賄賂公行。”
賣獄鬻官
官用作人名意指爲人真正、剛正不阿、清廉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