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:獻;軀:身躰,指生命。爲國家犧牲生命。
清錢採《說嶽全傳》第39廻:“爲國捐軀赴戰場,丹心可竝日爭光。”
爲國捐軀偏正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。
鬱達夫《馬六甲遊記》:“可是這中間的殺伐流血,以及無名英雄的爲國捐軀,爲公殉义的伟烈丰功,又有誰能夠仔細說得盡哩!”
公而無私、捨生取義、舍己爲人、捨身求法、殺身成仁
卖國求荣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國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飽讀詩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