飼:喂。割下身上的肉喂老虎。比喻既捨棄生命也無法滿足對方的貪欲。
西漢·司馬遷《史記·魏公子列傳》:“今有難,無他耑而欲赴秦軍,譬若以肉投餒虎,何功之有哉。”
割肉飼虎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陶菊隱《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》第69章:“盡琯段採取了‘割肉飼虎’的政策,但是軍閥們的野心是永遠沒有止境的。”
虎用作人名意指大智大勇、威武、卓越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