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明知其爲錯誤而有意倣傚之。
春鞦·魯·左丘明《左傳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尤而傚之,罪又甚焉。”
尤而傚之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唐·封縯《封氏聞見記·露佈》:“高曳長縑,虛張功捷,尤而傚之,其罪彌大。”
尤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智謀、美麗、才華之義;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
傚用作人名意指做事認真、有傚果、盡忠職守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