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對雙方都有好処。
宋·劉尅莊《與鄭邵武書》
兩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雙成對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所用作人名意指適應性強、壯志、美滿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