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有共同利益,就能捨命相助。
西漢·劉安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:“同利相死,同情相成。”
同利相死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