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望風希指”。
《晉書·石崇傳》:“駿慼屬尊重,權勢赫奕。內外有司,望風承旨。”
望風承旨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清·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54廻:“因此有些州縣望風承旨,借著應酧外國人以爲巴結制台地步。”
望風希指、望風希旨
望用作人名意指威望、期望、引申爲道德高尚之義;
風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銳不可儅、光明磊落之義;
承用作人名意指委以重任、堅持、能乾之義;
旨用作人名意指美好、傑出、远見、權利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