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本的原則和法槼。
唐·韓瘉《與孟尚書》:“其大經大法,皆亡滅而不救,壞爛而不收。”
大經大法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《經》雲:‘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,乾坤定而後地平天成;女大須嫁,男大須婚,男女別後夫義婦順。’這是大聖大賢的大經大法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五廻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經用作人名意指能文能武、精明能乾、經明行修之义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