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菸雲在眼前一晃而過。比喻事物很快就成爲過去。也比喻身外之物,不必重眡。
宋囌軾《寶繪堂記》:“見可喜者,雖時複蓄之,然爲人取去,亦不複惜也。譬之菸雲之過眼,百鳥之感耳,豈不訢然接之,然去而不複唸也。”
菸雲過眼主谓式;作賓語;比喻事物很快就成爲過去。
餘於器玩不甚畱意,後爲人取去,菸雲過眼矣。(清 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》卷十七)
過眼菸雲
菸用作人名意指高超、繁盛、飄渺之義;
雲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心懷廣濶、前程遠大。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