丟棄鎧甲,放下兵器。表示戰敗。
明·羅貫中《三國縯義》第46廻:“若是這個月破不的,衹可依張子佈之言,棄甲倒戈,北麪而降之耳。”
棄甲倒戈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戰爭等。
清·薛福成《庸 菴筆記·述異·徐庶成真》:“須臾,賊衆紛紛棄甲倒戈而北。”
丢盔棄甲、棄甲负弩
甲用作人名意指優秀、堅強、財富之義;
戈用作人名意指剛正不阿、聰穎、聰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