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光彩奪目。
《太平禦覽》卷七○三引晉·裴啓《語林》:“[石崇]迺命取珊瑚,有三尺,光彩溢目者六十七枚。”
光彩溢目作謂語、定語;形容顔色鮮豔耀眼。
光彩耀目、光彩奪目
光用作人名意指榮耀、青春、陽光有活力之義;
彩用作人名意指明豔動人、美麗、白璧無瑕之義;
溢用作人名意指才華橫溢、善良、開朗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