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言行正直。
清·龔自珍《送廣西巡撫梁公序》三:“公有矩德,以蕝其外,正眡繩行,無間其裡,必能正其人心矣。”
正眡繩行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
眡用作人名意指專心、專注之義;
繩用作人名意指堅持不懈、有口皆碑、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严于律己之義;